很高兴接到邀请,来上海参加“新能源与节能技术资金合作论坛”研讨会。对会议主办方做出的周到安排,谨表示诚挚的感谢。
气候变化是当前最严峻的全球性挑战之一。它关系到今世和后代人类共同利益,最能体现“地球村”理念。面对来自气候变化的严重威胁,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可以置身事外,独善其身。同舟共济、携手合作,共同应对,是我们的唯一选择。在此大背景下,在上海召开以新能源与节能技术资金合作为主题的论坛研讨会,是非常适宜的。
对于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来讲,经济社会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消除贫困、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是我们长期的、最优先的任务。应对气候变化只能在可持续发展的进程中实现,而不能以牺牲发展、延续贫困为代价。正是基于这一认知,中国政府在保持经济健康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应对气候变化的双赢。为此,中国政府制订了《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在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结构中的比重、提高森林覆盖率以增加碳汇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指标和实现指标的时间框架。即使面对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强烈冲击,中国政府应对气候变化的决心没有动摇,行动没有松懈。
中国为应对全球变化的全球努力所做出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在2006年到2008年的三年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10%以上,累计节能约3亿吨标准煤,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7亿吨。近年来,中国可再生能源利用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仅2007年一年,利用可再生能源相当于2.2亿吨标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5亿吨。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在采取实际行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方面,我们与世界任何国家相比都毫不逊色。
面对来自气候变化的严峻挑战,发展低碳经济是大势所趋,是各国都应该走的路。由于各国在发展阶段、技术水平、资源禀赋的方面存在的诸多差异,各国必须根据自己的具体国情来选择如何走这条路。在这方面,不存在全球统一的模式和标准。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讲,建设低碳经济应该有助于加强而不是影响消除贫困、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努力,并应得到国际社会在资金和技术方面的积极支持。一周前,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明确提出,“要立足国情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充分表明了中国探讨绿色发展、低碳发展路径的意愿和决心。我们愿与各国进行交流,展开合作。
目前,世界人民的目光都聚焦在定于今年年底召开的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上。能否不辜负本国和世界人民的殷切希望,确保哥本哈根气候会议取得预期的成功,为未来阶段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打下良好的基础,是各国政府需要共同面对的问题。为此,我们必须牢牢把握住以下几个核心问题:
第一,必须坚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所确立的基本原则,尤其是“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约》凝聚了国际社会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的共识,是国际合作不可或缺的基础。现在距哥本哈根会议仅剩下不足百天的时间。曲解《公约》共识,或否定《公约》原则,都将破坏国际合作的基础,导致哥本哈根会议失败。
第二,必须在切实履行各自责任的基础上,寻求共赢。《公约》对各国应尽的义务已经做出明确的规定,各国根据《公约》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兑现自己的承诺,是国际合作的前提和基础。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同舟共济,实现各国自身利益和人类共同利益的共赢。
第三,必循摒弃要求发展中国家承担超越其发展阶段和现实能力的义务的极端立场。这类要求是违背《公约》原则的,是不公平的,也是不可能被接受的。应该集中精力解决的问题,是切实帮助发展中国家增强能力,使它们能够在可持续发展框架内,为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合作做出积极贡献。
中国认为,为了人类的共同利益,哥本哈根会议必须成功。只要各国将保护人类气候的良好意愿转化为实际行动,根本哈根会议也完全能够成功。中国愿与各国一道,为会议的成功做出积极贡献。
谢谢! |